劳动合同期满后长期未续签,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长期未续签,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违法
小王于公司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就续签劳动合同未协商一致,导致劳动合同未续签成功。后公司以无法与小王完成续签劳动合同为由,书面通知小王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1.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就续签达成一致意见,但继续履行合同,单位是否应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故劳动者若主张二倍工资的请求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2.劳动合同期满后长期未续签,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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