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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长久不住人需要做什么((房子长期不住还能继承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13:37:05 浏览量:46

1. 房子长期不住还能继承吗 2. 词条目录:婚前财产离婚时分割 3.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4. 房产证上有没有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5. 202年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房...

房子长期不住还能继承吗

房屋如果是被继承的话,那么应该是不能被继承的。

  1.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房子应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就要区分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属于个人财产了;如果是贷款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2. 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买的,那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很重要,有的人就会把它简称为离婚房产分割,会把房子赠与或是继承。

  3. 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的财产,那么房子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4.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那么房子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5. 如果房子是婚前,那么房子应该属于谁呢?如果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子应当归谁呢?肯定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房子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婚前财产分割是婚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词条目录:婚前财产离婚时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房产证上有没有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202年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近几年中,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开放,那么在婚后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么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出现了任何的问题后,也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意见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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