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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还不起儿子应当还吗的法律处理((父亲欠债不还子女的财产会受到侵害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2:29:48 浏览量:30

父亲欠债不还子女的财产会受到侵害吗 欠债不还子女的财产会受到侵害,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会追究民事主体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

父亲欠债不还子女的财产会受到侵害吗

欠债不还子女的财产会受到侵害,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会追究民事主体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往是比较常见的,一旦出现财产分割的问题,法院判决时,会优先考虑用财产分割。

离婚双方在离婚时,应该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分割,法院不会处理。

针对离婚财产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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