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多少?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多少,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多少202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在线婚姻律师。 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的具体规定参照浙江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多少?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多少,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多少202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在线婚姻律师。
杭州上城区抚养费标准的具体规定参照浙江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四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视权的特征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暂生活等多种形式行使探望权,从而达到继续教育子女的目的,对子女的价值观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探望权不应是“权利的最小化”,它不仅是权利,还必然成为“权利之外的东西”。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离婚前,父母存在着有效的婚姻关系,与孩子共同生活,共同教育孩子,行使探望权的问题还不存在。
离婚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因此产生了行使探望权的必要。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关爱、照顾,产生于血缘关系和人之伦理道德。
“出礼入刑”,父母关爱看望自己亲生子女的心理需求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升为法律。
婚姻关系终止,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未成年子女就依法享有探望权。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