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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证为什么不能过户(民法典中安置房未做产权证能否做过户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9:05:58 浏览量:32

民法典中安置房未做产权证能否做过户民法典对安置房未做产权证能否做过户没有规定,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可以过户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中安置房未做产权证能否做过户民法典对安置房未做产权证能否做过户没有规定,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确权,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可以过户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即归产权人所有,而不是归产权人所有。

如果产权人不想和出卖人共同居住,或是双方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共同的生活,那么,双方谈不上协议离婚,法院会判决由产权人使用房屋,并由产权人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房屋产权有争议。

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

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名人为房屋共有人。

(三)析产登记。

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产析产。

析产登记即是减去房产证上的某个名字,多以离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等场合出现。

三、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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