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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财产分割是什么责任(保险财产分割是什么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07:29:31 浏览量:12

保险财产分割是什么保险 一、保险财产分割是什么保险,是指保险的类别,包括保险费、保单、保险费的财产保险、医疗保险、伤残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和赡养费。 保险有以下特征:1、保险是一种财产险。 险种是财产险。 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 至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险都是短期的而且数额也比较小。 ...

保险财产分割是什么保险

一、保险财产分割是什么保险,是指保险的类别,包括保险费、保单、保险费的财产保险、医疗保险、伤残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和赡养费。

保险有以下特征:1、保险是一种财产险。

险种是财产险。

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

至于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险都是短期的而且数额也比较小。

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理财等功能。

  1. 保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保险费,应当是个人财产,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保险金,通常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并且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投保人还要缴纳保费。

注意:1、保险费是个人财产的,不是共同财产。

2、保险费是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律师在线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时候,在内容都是要写的,具体的规定如上,但是没有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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