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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规定(法院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0:46:41 浏览量:47

法院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的离婚程序:一、法院的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 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

法院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法院的离婚程序:一、法院的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

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第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

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

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在现实生活中,单方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很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提出离婚,它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如今,现代人对于婚姻有些过于随意,其实这也是因为现代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有所不同。

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每个人都特别的浮躁,在这个没有信仰的年代,没有地方安放虚浮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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