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12: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18:0)。 办理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关于扬州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扬州民政局结婚办理...
扬州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12: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18:0)。
办理条件是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关于扬州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扬州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12:0 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扬州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8、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办理材料)。
三、扬州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广陵区)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四、扬州民政局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对“大连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的回答,大连市中山区结婚登记地点是大连市中山区石葵路127号附近的婚姻登记处,即本案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律师在线网进行咨询。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