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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财产如何分割(财产分割与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22:05:16 浏览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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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与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财产分割与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财产分割与协议离婚的程序应区别对待:

  1. 协议离婚,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2. 审查,登记员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材料、声明书等个人资料 进行审查,询问相关问题;

  3. 登记,当事人双方符合登记条件,登记员确认《婚姻登记审查处理单》,交由当事人双方核对签字、按指纹。

  4. 登记,审查合格的颁发结婚证。

二、晋中民政局结婚登记材料(内地居民结婚)

  1. 身份证、户口本、2寸红底合照3张;

  2. 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部队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三、晋中结婚登记地点(寿阳县)

晋中寿阳县朝阳街20号寿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晋中民政局结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就是对“甘南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的回答,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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