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新生儿落户口可以亲属办理吗(民法典规定新生儿可以落户亲戚家吗)

新生儿落户口可以亲属办理吗(民法典规定新生儿可以落户亲戚家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50:03 浏览量:20

民法典规定新生儿可以落户亲戚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随母。 凡是无或者《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亲子鉴定书》的,都可以由母亲或父亲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随母。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

民法典规定新生儿可以落户亲戚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随母。

凡是无或者《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亲子鉴定书》的,都可以由母亲或父亲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新生儿落户可以随父随母。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材料1. 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2.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3.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4. 迁移人的集体户个人信息页5. 申请人与拟入户地户内人员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6. 结婚证7. 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8. 申请人与父母关系的有效凭证四、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审批5、办结6、送达五、恩施投靠迁移户口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综合以上介绍,如果与城市户口的差别较大,一个城市的人员,不同程度在城市的人口不同,迁移时要得到的迁入地会增多,这样就要去办理一系列的手续。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在线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新生儿 民法典 亲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