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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5:11:00 浏览量:18

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诉讼法上的责任 有如下特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

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的知识,跟着律师在线网小编一起看吧。

一、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程序有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诉讼法上的责任 有如下特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

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遗嘱继承的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以上就是律师在线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等的相关的一些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律师在线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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