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关于武威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律师在线网小编来...
武威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员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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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威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1. 居民身份证2. 户口簿3. 照片4. 法院生效司法文书5. 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二、武威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条件(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三、黄山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1:30,下午2:30-5:30。
四、黄山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另外,如果是再婚,双方还需要带离婚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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