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离婚立户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用于改善家庭原有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农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农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
农村户口离婚立户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用于改善家庭原有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农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农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不允许分户的情形根据一家一户的原则,离婚后想重新申请宅基地必须同原家庭分离户口,但是以下情况不允许分户:1、非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不再准予分户。
如果家里两个女儿,也是无法分户的,因为女儿是要嫁出去的,嫁出去之后就和别人家的儿子是一户了。
女儿无法分户。
如果是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是具备分户条件的。
2、分户子女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女儿结婚以后,要和父母分开居住,但是有一户的户籍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申请分户,办理的时候要提供结婚证,之外家庭成员的死亡证明,还有就是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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