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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我国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22:37:14 浏览量:27

我国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离婚需要的条件参照上述即可。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

我国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下: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如果离婚需要的条件参照上述即可。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办理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四、办理地点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锦江区民政局电话:8651671地址:下东大街16号青羊区民政局电话:8641247地址:斌升街28号成华区民政局电话:8431095地址: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相信大家看完以上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成都离婚程序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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