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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清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法人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5:58:21 浏览量:23

法人财产分割怎么处理(1)原则上,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

法人财产分割怎么处理(1)原则上,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12条、第46条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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