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没生孩子怎么办1、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在申请生育子女时,首先要准备好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到当地的办法申请办理。 未婚生子的妈也可以去接孩子,不过需要看孩子的份上是有医院出生证明而且是无生育能力的,然后要去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
结婚了没生孩子怎么办1、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在申请生育子女时,首先要准备好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到当地的办法申请办理。
未婚生子的妈也可以去接孩子,不过需要看孩子的份上是有医院出生证明而且是无生育能力的,然后要去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然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2、在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之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3、由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同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去乡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4、到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
5、拿着盖好章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全部复印一份。
(其中身份证要双面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及父母的那页需要复印)6、带上这些证件及复印件到您附近的派出所直接办理。
二、孩子出生证明去哪个部门办理孩子出生证明一般到孩子出生医院的户口所在地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夫妻登记后女方能否变更子女抚养权夫妻登记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协商变更。
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一)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二)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和审理。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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