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的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三十年的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
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如何确认一方的存款(一)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二)委托律师调查搜集(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三)申请法院调查搜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
证据决定诉讼的成败。
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尽管你能把客观事实描述的一点不漏、符合逻辑也符合常理,如果你拿不出有效证据来证明,法官除了不会采纳你的意见外,甚至还会制止你的发言,因为你讲的尽是无用于案件的话。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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