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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结婚的定义(结婚定义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1:08:45 浏览量:9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2.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3. 相关阅读:有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 结婚定义是指恋爱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起,到了法定婚龄(男:2周岁,女:20周岁)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而且已经达到法定婚...

结婚定义是指恋爱在缔结婚姻关系的时候起,到了法定婚龄(男:2周岁,女:20周岁)的时候,就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而且已经达到法定婚龄,该法定的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鼓励晚婚晚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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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的协议书撰写有困难的,可以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但是没有法律规定,公证过的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遗嘱继承何时可申请撤销遗嘱公证可以在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申请财产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如下证据: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法定继承房产需要申请书、继承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权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房屋估价单等材料,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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