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证据 > 婚姻登记机关 撤销婚姻登记(南阳撤销婚姻登记什么时间办)

婚姻登记机关 撤销婚姻登记(南阳撤销婚姻登记什么时间办)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00:47:08 浏览量:17

南阳撤销婚姻登记什么时间办?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和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一起了解以下内容吧。 一、南阳撤销婚姻登记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12:0 下午 14:30-17:30; 冬季:上午08:0-12:0 下午 15:0-18:0。 二、南阳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或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

南阳撤销婚姻登记什么时间办?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下面就和律师在线网小编来一起了解以下内容吧。

一、南阳撤销婚姻登记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12:0 下午 14:30-17:30; 冬季:上午08:0-12:0 下午 15:0-18:0。

二、南阳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或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审核标准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联审批;按照法律法规定,需启动特殊环节的,依法进行辅助审查。

3、办结: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当场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办结时间以许可结果送达办事大厅综合处出证窗口为准。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三、商丘撤销婚姻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综合以上介绍,信阳撤销婚姻登记办理是不收费的,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婚姻登记之后,婚姻关系无效。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在线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律师在线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婚姻登记 撤销 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