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平出具婚姻登记录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民法典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2.《关于进一步规范(无)...
南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在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平出具婚姻登记录证明法律依据是什么1.《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一)办理婚姻登记;(二)补发婚姻证;(三)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四)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五)宣传民法典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2.《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号)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录证明。
附件: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录证明国家清单: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
现在不管在哪个城市,想要出具婚姻登记录证明的话,除非公民是需要办理公证事项,否则的话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是没有办法完成该证明的,只有这样才能够办理成功。
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律师在线网的专业的律师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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