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和平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手续(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_)

和平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手续(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4 22:56:43 浏览量:27

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办理需要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房产证的主要功能为居住证,而在房产证上有登记谁的名字,就要去办理房产证。 那么,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呢?和田地区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1、签约。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

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办理需要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房产证的主要功能为居住证,而在房产证上有登记谁的名字,就要去办理房产证。

那么,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呢?和田地区房产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律师在线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和田地区房产证怎么办理1、签约。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2、交税。

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3、登记。

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产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取证。

二、和田地区办理房产证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

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购买了二手房之后,房产证是需要当事人到不动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的,办理的时候需要带上房屋的购房合同,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律师在线网进行法律咨询。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