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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和公司财产分割怎么做会计分录(个人和公司财产分割怎么做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5:36:16 浏览量:34

个人和公司财产分割怎么做?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分割做出分配,需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因为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那么共同财产的分配应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配。 一、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

个人和公司财产分割怎么做?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分割做出分配,需要区分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因为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分配的,那么共同财产的分配应该由双方自行协商分配。

一、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婚后属于其个人的财产,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附条件的协议离婚无效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

离婚不容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态,婚姻要么确定地存续,要么确定地解除,很难设想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附加某种条件,使得双方婚姻效力的终止,取决于某种不确定的条件的发生,如果所附条件发生,婚姻关系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如果所附条件不发生,则原已存在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所附条件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的法律关系变得无法确立。

这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而且使得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安定。

2、附生效期限的协议离婚无效离婚行为属身份行为,如果在离婚协议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将婚姻终止的效力,取决于该期限的到来,这样势必使本应确定的身份关系变得无法确定,背离了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身份上的法律行为即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3、协议离婚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在我国,协议离婚的效力发生于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颁发《离婚证》之日。

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

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的内容,则从本质上否认了协议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的内容具有违法性,其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高家,仍然同居生活的,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上来界定应为非法同居,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有法律效力吗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双方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在协议离婚之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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