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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甘南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0:28:00 浏览量:12

甘南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居民结婚)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 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军人身份证件。 二、甘南民政局结婚流程(一)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

甘南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居民结婚)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

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军人身份证件。

二、甘南民政局结婚流程(一)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均为国内居民,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八)当事人持有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三、宣城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黔南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双方当事人有一方属于湖南省户口,然后在当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业务,申请的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0~17:0,下午2:0~5:0,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30这段时间前往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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