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的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养女为养子女,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谁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以下情形才可以分得: (一)重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二)同居...
夫妻一方养女为养子女,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决定由谁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以下情形才可以分得:
(一)重婚。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二)同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认定同居,应当具备共同居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等几个条件。
构成同居与是否婚外生育子女没有必然的联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如何要求变更抚养权1、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以支持:(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变更抚养权需要到民政局吗双方签协议即可,不用到民政局。
只要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不需要去民政局备案。
但是要变更户籍登记要进行《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
在男女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相较于到法院起诉需要走的法律程序,变更抚养权最快的方法无疑是双方协议变更。
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十分严格,不认可单独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因此需要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
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即可。
双方只要拿着《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书到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户口迁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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