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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财产分割(父子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7:57:02 浏览量:27

父子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父子关系在儿子是由母亲来进行财产的分割,这种行为叫作为有独立存在的财产权。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有一方的话对财产进行划分是可以,在分割完毕之后双方再依法进行分割。 但是有些情况之下可能并不能囊括这个概念,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

父子如何进行财产分割父子关系在儿子是由母亲来进行财产的分割,这种行为叫作为有独立存在的财产权。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有一方的话对财产进行划分是可以,在分割完毕之后双方再依法进行分割。

但是有些情况之下可能并不能囊括这个概念,因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债务的转让得经债权人同意”的民法精神,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

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

而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更是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因为没有实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这部分债务就不能要求对方来承担。

此时只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才能由离婚夫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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