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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无力偿还的债务,冻结子女账户吗(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_)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9:16:32 浏览量:23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在保全的财产系动产,应当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三)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应担保:1、担保需得款的数额...

父母欠债冻结子女财产是否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在保全的财产系动产,应当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三)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应担保:1、担保需得款的数额;2、担保人诉前保全的时间、方式;3、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4、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5、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四)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二、哪些人可以做保全人1、债权人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债务人和有关单位的及家庭的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2、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诉讼离婚前如何转移财产1、转移存款。

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

3、转移房产。

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

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

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

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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