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未立遗嘱独生子女怎么继承遗产一般按照以下方式继承:(一)首先,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管有多少,应同时继承,不再有先后次序之分。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父母未立遗嘱独生子女怎么继承遗产一般按照以下方式继承:(一)首先,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不管有多少,应同时继承,不再有先后次序之分。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构成遗产必须满足哪些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
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
消极财产即债务。
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旨相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旨相违背。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
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
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
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死亡,遗产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可以依法分配,也可以协商分配。
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公证继承。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可以对自己所继承的房产进行公证,这样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在我国对于房产继承公证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就跟律图一起来看房产继承公证材料有哪些吧。
在我国对于房产继承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房屋继承的话,首先是需要办理公证的,如果没有办理公证手续,自然不能办理公证。
下面就跟一起来看吧。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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