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2. 相关阅读: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能不给抚养费吗 父母子女关系亲子关系婚生子女由于父母离婚或继子女被另一方接走无效,父母离婚后,孩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他的名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领视为为夫妻对子女的抚养、监护和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才生效。 不过...
父母子女关系亲子关系婚生子女由于父母离婚或继子女被另一方接走无效,父母离婚后,孩子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他的名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领视为为夫妻对子女的抚养、监护和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才生效。
不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能不给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