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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把财产都给儿子怎么办(儿子生病父母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5:11:52 浏览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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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生病父母财产怎么分割

一、儿子生病父母财产怎么分割

子抚养权给了儿子的,夫妻离婚时,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案处理,协商好后对方不愿意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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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但若女方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男方可随时起诉,其离婚请求权可以由双方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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