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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财产分割(拆迁安置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1:33:49 浏览量:28

拆迁安置财产怎么分割 一、拆迁安置财产怎么分割1、要对安置房进行分割,要取得安置房后得房,需要对安置房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如果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全额出资,也就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的,属于一方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

拆迁安置财产怎么分割

一、拆迁安置财产怎么分割1、要对安置房进行分割,要取得安置房后得房,需要对安置房的所有权进行分割,如果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全额出资,也就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名下的,属于一方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2、调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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