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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财产分割(拆迁房分配财产怎么分割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0:48:58 浏览量: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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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分配财产怎么分割

一、拆迁房分配财产怎么分割

拆迁房分配财产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拍卖;货币补偿。

  1. 个人产权房,因经济困难,需要搬迁重建的。

  2. 单位分配的相关住房,原产权单位可给予优惠,具体操作如下: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1. 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

  2. 遗嘱中的继承人无须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3.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必须提供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和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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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可以进行公证。

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时,公证机构应该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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