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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法定继承顺序(房屋继承顺位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7:06:32 浏览量:75

1. 房产继承流程 2.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房屋继承顺位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指在房屋登记簿之前,除对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外,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

房屋继承顺位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指在房屋登记簿之前,除对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外,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房产继承流程

  1. 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 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1. 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继承人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1. 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2. 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1. 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1.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1)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

(2)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 公证处需要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私章、证明,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需提交继承公证书、已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遗产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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