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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户主不签名房产证还能过户吗怎么办(房屋的户主不签名房产证还能过户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20:04:38 浏览量:28

1.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 相关阅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 3.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房屋的户主不签名房产证还能过户吗可以过户,但需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房屋产权转移申请审批表,共有的房屋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过户的书面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票、声明书、和属于...

房屋的户主不签名房产证还能过户吗可以过户,但需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房屋产权转移申请审批表,共有的房屋需要提供共有人同意过户的书面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票、声明书、和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可以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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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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