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怎么分割财产 一、房子卖了怎么分割财产1、房屋是卖给他人的,那么买卖方式就是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如果只是女方家庭,则不需要。 2、过户行为属于不动产买卖,所有人需要先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变更,变更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销售不...
一、房子卖了怎么分割财产1、房屋是卖给他人的,那么买卖方式就是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如果只是女方家庭,则不需要。
2、过户行为属于不动产买卖,所有人需要先对自己的不动产进行变更,变更时,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产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销售不动产发票;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1)买卖、互换、赠与合同;(2)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3)分割、合并协议;(4)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5)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6)相关税费缴纳凭证;(7)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法定继承人间如何分配财产法定继承人间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
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
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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