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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可以继承房产吗((精神残疾可以继承房产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11:15:51 浏览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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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可以继承房产吗

可以。

但是不能,因为继承权的丧失是从财产所有权变更到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而不是只能等到房产的完善状态了再去继承。

所以,继承权的丧失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

一、可继承的房产有哪些

  1. 房产继承,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将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

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房产继承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1. 房产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抚养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遇到事故之后,首先第一时间拨打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咨询,或者向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若涉及到诉讼请求,当事人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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