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呢?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
离婚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呢?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39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婚姻法继承法是以遗产继承顺序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份额,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1、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2、遗产的范围包括: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合法财产;3、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的继承权: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合法财产;4、遗产如果是赠予或遗赠的,不能作为遗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的合法财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简单来说,我国的《继承法》中的规定是对遗产的处理,也就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被继承人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配偶的继承人继承,而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死者的遗产。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