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1、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这是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2、可提起民事诉讼。 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离婚过错方能分财产吗1、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这是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2、可提起民事诉讼。
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三、财产、债务分割纠纷的处理方式(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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