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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继承权的分配怎么规定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0:39:25 浏览量:39

在农村只能继承住宅的使用权,要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进行继承,完成继承手续之后,房产归继承人所有,要携带原来的产权证,被继承人的遗嘱等材料,去房屋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一、农村住宅继承权的分配怎么规定的?

  房屋的继承权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则实际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了。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继承权要根据具体产权情况确定,立遗嘱人在受胁迫和欺骗的行为下,所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中遗嘱人对于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力无效。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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