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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办不动产证需带什么证件((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9:15:36 浏览量:39

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 法院可以判决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子女可以参与分割的分割,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分割其份额。 父母死亡的,父母也可以参与分割。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

离婚后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以吗?

法院可以判决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子女可以参与分割的分割,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分割其份额。

父母死亡的,父母也可以参与分割。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十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过程中,如果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重婚罪判几年可以撤消婚姻关系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如果是重婚的话,那么婚姻关系当中最好的办法就是协议离婚,并且协商一致,也可以撤销,只要对方在婚姻登记之后提出撤消离婚的请求,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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