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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债务如何承担((现行法对离婚前的债务新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7:54:38 浏览量:20

1.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2. 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 现行法对离婚前的债务新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前的债务新规定是如何的?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现行法对离婚前的债务新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前的债务新规定是如何的?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2)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则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双方持有的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如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如果是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则由该方清偿。

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个人偿还。

第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那么在遗产分割前该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该继承人也丧失继承权。

没有放弃继承权的人可以继承遗产。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遗产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顺序,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

《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一般应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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