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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抢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鉴定((离婚抢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5 20:51:05 浏览量:26

离婚抢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 法院将以父母的名义,在协议离婚后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则对抚养权的归属形成一定的意见,所以,有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对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你: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离婚抢夺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

法院将以父母的名义,在协议离婚后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则对抚养权的归属形成一定的意见,所以,有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对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你: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予由父方抚养。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4.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5.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应在离婚前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抚养权怎么确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1.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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