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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过世老人国债需如何公证((人死了凭证式国债怎么继承))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8:40:46 浏览量:334

1. 人死了凭证式国债怎么继承 2. 第十六条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 3. (4)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债务 4. (二)对财产的处理权 5. 第五章附则 人死了凭证式国债怎么继承 继承人对基金的平...

人死了凭证式国债怎么继承

继承人对基金的平均收益不继承。

除对相关债权人的继承利益外,对其从事了受赠、质押、以他人名义持有的其他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按照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

第十六条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

(1)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包括被继承人的尚未清偿的债务和被继承人的动产);

(2)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的种类和数额;

(3)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和继承人的共同利益,如系各继承人共同共有,遗产应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4)被继承人的遗产清偿债务

(5)执行遗赠。

(二)对财产的处理权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财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规定。

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人结婚的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由被告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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