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失踪”怎么起诉离婚 2. 第一百八十一条 3. 第一百九十五条 没离婚妻子就离家出走后果是什么? 失踪人生在20年,其中80年是能够重新回到家庭,但因对被人抛弃而进行了遗弃,又没有提出离婚的话,这样的婚姻属于“重婚”,那么,20年底还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
没离婚妻子就离家出走后果是什么?
失踪人生在20年,其中80年是能够重新回到家庭,但因对被人抛弃而进行了遗弃,又没有提出离婚的话,这样的婚姻属于“重婚”,那么,20年底还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告知被告人有权用书状、口头告知被告人有上诉权。
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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