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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太大了要过继((命大的继承人是继承人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2 11:44:09 浏览量:12

1. 配偶的法定条件 2.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 (二)达到法定婚龄 4. (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5. (四)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6.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

命大的继承人是继承人吗?小编为您介绍如下: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因此,它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身份权关系,它由婚姻法和继承法规范。

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合法夫妻都能够结婚,也有一些人不满足结婚的法定条件,比如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

那么,具体来说配偶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呢?小编为大家整合相关资料,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配偶的法定条件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是结婚的必备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二)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禁止结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结婚。”

第1046条规定:“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即双方源于父母子女关系。”

该条的规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下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不是对继子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四)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应当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在身体上、经济上、道德品行上应当得到健全,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同时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其收养关系应当得到保护,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和收养人达成合议,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当依照收养关系的规定承担养父母的权利义务;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由收养关系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收养人与收养的收养人达成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基础,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1. 收养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

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收养关系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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