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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管孩子抚养权吗((民政局抚养费一般多少 ))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19:31:39 浏览量:27

1. 民政局抚养费一般多少: 2.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民政局抚养费一般多少: 法院的负担费用具体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民政局抚养费一般多少:

  1. 法院的负担费用具体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孩子在2岁以上,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不能强迫孩子接受10岁以下的年龄限制。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第49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

  4. 子女的实际需要;

  5.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6.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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