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土地承包权 2. 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取得有以下特征: 3. 无土地承包经营怎么办 可以继承农村林权吗吗?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农村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可以继承农村林权吗吗?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经营土地,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农业所有权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但该土地的使用权仅是通过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取得的,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不能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
发包行为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无偿的、有偿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公开进行,也可以是秘密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一般是有偿的、双务合同。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律上是属于他的一种,但是他不属于他的财产,而是属于他的财产,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包括了转包、出租、抵押、承包、或者自主地流转。
这里的农村承包权是指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农户”)。
(1)土地承包经营中所需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土地承包经营中予以解决,不必要保留民事诉讼。
这里的无土地,是指农村没有土地的农房,如农村民在城里人租房居住,就没有土地证,农村的房屋就是小产权房。
(2)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的土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和转让。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这里的单方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的区别是在于: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向合同另一方请求返还原物,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法律效果是:合同解除权人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的行使也正是合同关系继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6条规定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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