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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有权继承遗产吗((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钱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02:49:42 浏览量:35

1. 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 2. 我国法律对于继承权有明确规定,但是,下列财产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3.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钱吗?不少人都知道这个观念的存在,都知道“这笔存款就是父母的存款”,但对于这笔存款,我国法律中做出了规定,只能是为...

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钱吗?不少人都知道这个观念的存在,都知道“这笔存款就是父母的存款”,但对于这笔存款,我国法律中做出了规定,只能是为女儿所有。

因此实践中,不少人就会问到女儿是否享有了一定的继承权。

那到底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请跟随律师在线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存款吗

我国法律对于继承权有明确规定,但是,下列财产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1.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1.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1.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1. 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

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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