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孩子可归谁?((妻子精神病离婚算遗弃吗))

妻子有精神病,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吗?孩子可归谁?((妻子精神病离婚算遗弃吗))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6 04:53:39 浏览量:12

1. 妻子精神病离婚算遗弃吗 2. 其他严重情节 3. 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妻子精神病离婚算遗弃吗 婚姻法中,就规定了,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构成本罪。 二、其他严重情节 ...

妻子精神病离婚算遗弃吗

婚姻法中,就规定了,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构成本罪。

二、其他严重情节

  1. 行为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的抚养义务,已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法律允许被抚养人提出终止抚养关系的请求。

抚养权一旦确实无法实现,就应无条件地免除来自家庭成员的责任,同时也就失去了父母子女之间相互的扶助和陪伴的义务。

所以婚姻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之出发点考虑,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2.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二、法律上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特别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

推荐阅读

精神病 离婚 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