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亲属的房产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父母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房产的归属应该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
旁系亲属的房产可以继承吗,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父母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房产的归属应该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继承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可以由见证人代书。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遗嘱有什么特征的相关内容。
如果是立遗嘱,就必须有立遗嘱的资格,并且自己不能以任何理由立下遗嘱,否则就会导致遗嘱无效,其遗产可能也会产生争议,因此也希望大家可以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注册律师
法律服务时间
开通城市分站
我要找律师
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