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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再婚要孩子抚养权((前夫再婚生女想降低大儿子的抚养费))

来源:律师在线整理 发布时间:2023-07-13 15:25:53 浏览量:33

1. 小孩抚养费用的多少? 2.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3. 抚养费的内容 4. 变更情况 5. 变更情况 前夫再婚生女想降低大儿子的抚养费,我们知道,继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以父母双方的...

前夫再婚生女想降低大儿子的抚养费,我们知道,继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以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为计算标准,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那么,前夫再婚生女为了降低抚养费,想降低抚养费,不想降低大儿子的抚养费,接下来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前夫再婚,离婚时仍要给子女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是按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来确定的。

如果夫妻双方就抚养费问题达不成协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则只能就有关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小孩抚养费用在离婚时往是很大的争议,很多人不知道小孩的抚养费是怎么算的,也不知道。

今天,律师在线小编就来为您讲述关于小孩抚养费用的相关问题。

一、小孩抚养费用的多少?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的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

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外,子女18周岁以上(含),确无生活来源的,经当地派出所审核,报经公安机关批准,可增加抚养费;减少是子女实际支出的,应当恢复原状。

四、变更情况

  1.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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